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近几天有好几个人咨询同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今天来谈一下这个问题。
不确定是因为现代人压力大还是食品安全的问题,有太多男性因为生理疾病不能正常过夫妻生活。
客户:郑律师,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了,都不能成功同房,我不想再等了,我想申请法院撤销婚姻,这样我以后再婚时就不是二婚了。
解答:虽然你的情况办理撤销婚姻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我还是找一下有没有类似案例,相对来讲起诉离婚会容易一些。
我当然也想帮助客户办理撤销婚姻,尽量达到她的诉求,但相关法律规定很明确,撤销婚姻是说一方中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
关于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这个难度相当大,首先:你要证明对方有重大疾病,其次:你要证明他婚前就知道自己有重大疾病,如果男方在开庭时陈述其婚前完全不知道自己有生理疾病呢。
后来我搜索了全国的类似案件的判决书,基本上法院都是按离婚处理,只有一起因原被告双方都是精神病的案件,法院是做了撤销婚姻的判决。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一篇: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需要多久办完?
下一篇: 武汉离婚律师讲解离婚对孩子有影响吗?
免费客服热线:(周一至周日 9:00-18:00)
1807105558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大道70号现代世贸中心F栋1307
版权所有: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微信
Copyright © 2002-2020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鄂ICP备18013297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