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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变成陌路人,法官帮助厘清“感情账”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中国法院网讯(刘云运)情侣之间你侬我侬,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当有一天“恋人”变成“陌路人”,等到双方将恋爱期间的经济问题解决,才算是真的好聚好散。近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孟春权法官承办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为双方当事人厘清了这笔“感情账”。

2018年6月,金女士与李先生在社交软件相识后开始交往,短短几个月时间,金女士通过微信、支付宝、信用卡消费等方式,为李先生支付手机充值话费、服装费、晚餐费等各项花费,共计三万余元。后双方发生纠纷,金女士多次向李先生催收欠款无果,诉至法院。

法官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现有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原告金女士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与李某之间就案涉款项存在借贷合意,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亦未出具借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可以判决驳回原告金女士的诉讼请求。

但考虑到恋爱期间的双方难免会发生财产混同的现象,双方当事人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被告李先生同意给付金女士一部分补偿计25000元。本案经法官调解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寄语:恋爱期间双方对于金钱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随意性,对分手后产生的经济纠纷的事实认定,会增添相应的难度。对如何防范男女恋爱分手后因经济产生纠纷,法官建议,爱情需要理性,即便是在恋爱期间,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管理和处置,都要注意保存证据,证实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恋人之间不是有赠与财产的打算,涉及经济往来的,一定不能怕“落不下面子”,要说清楚钱款的性质,并最好留有凭证,比如借据、字条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伤财又伤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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