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成功为王小姐争取到了二个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武汉的王小姐与崔先生在婚后生育了二个儿子,后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二个儿子的抚养权归王小姐抚养,崔先生每月支付5000的抚养费,二年后,王小姐与崔先生再次签订一份离婚补充协议,约定崔先生分三次支付所欠的抚养费10万元给王小姐后,将二个儿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崔先生,但崔先生并未按照约定足额支付10万元,后崔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王小姐通过朋友找到我们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的郑桃林律师,郑律师专业负责婚姻案件,近10年来专业处理离婚案件,经验非常丰富,郑律师在与王小姐认真分析了案件后决定代理本案,经过郑律师指导王小姐收集证据,提交代理词,一审法院判决我方胜诉,驳回了崔先生的诉讼请求,崔先生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继续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代理本案的过程中,中院的法官在开庭时不断给我方施压,要求调解结案,要求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是我方坚持抚养二个孩子。在一审和二审开庭后郑律师给负责审理的主审法官写了几页代理词,详细讲解了如果将二个孩子分开会有什么影响,并指导王小姐收集了不少证据提交给法院,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我们和王小姐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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