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武汉离婚纠纷专业律师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一、离婚时要考虑哪些问题

  1、如果你要解除婚姻关系,对方的意见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协商,如果协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你想要孩子吗?你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你能争取到孩子的证据和材料是什么?对方呢?

  3、关于财产归属,以领取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哪些婚后财产自己一定要,哪些财产可以分割给对方?对方的意见是什么?

  4、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其它情形?

  离婚无非围绕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抚养、财产归属这三个问题进行,侧重点又各有不同。

  二、离婚孩子能分到财产吗

  答案是否定的。

  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

  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实际上是家庭财产的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所以成年孩子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明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 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为客户蒋小姐在安徽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
  • 武汉咨询离婚纠纷律师
  • 反家庭暴力法
  • 如何快速办理离婚
  • 武汉离婚讲解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 武汉离婚婚姻律师
  • 武汉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 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成功为蒋小姐(姐姐)在河北办理了离婚
  • 成功为王小姐争取到了二个孩子的抚养权
  • 一方在国外不能、不愿回国,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 免费客服热线:(周一至周日 9:00-18:00)

    18071055585

    微信二维码

    律师微信

    Copyright © 2002-2020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鄂ICP备18013297号-2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

    18071055585